寄给最高法院长的两封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4-12-02 14: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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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起再审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寄去感谢信并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这是一起有着长达十三年纠葛、历经三年诉讼的案件,最高法民二庭法官本着“如我在诉”意识,以审执衔接的思路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9月,秋风一扫盛夏的粘腻,带来凉爽舒适的体感。同一时期,两颗疲惫燥热的心也因为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而重归安宁。因为合伙生意出现问题,伍锋和廖民两个老同学十余年来纠纷不断,双双不惜拖着病体,在花甲之年对簿公堂。但一审、二审没能解决矛盾。2024年,原告伍锋写下再审申请书,摁上鲜红的指印,把申请书递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团乱麻、两股怨气、三年诉累。面对这一切,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张丽洁下定决心:必须想办法实质性化解纠纷。案件裁定提审后一个月,盘旋在双方当事人头顶的愁云逐渐散去。前一段时间,伍锋和廖民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寄去感谢信并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争执、斗气十余年来,两个不愿碰面的“对头”,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做了相同的决定——“我亲身感受到,张军院长关于‘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讲话精神已经实实在在落实到了司法实践之中……”“这一结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典范……”黑夜笼罩,加了一天班、倍感疲惫的张丽洁却始终无法进入梦乡,再审申请书里的一行行文字在脑海里纠缠成了巨大的线团,令她难以安睡。伍锋与廖民是同学又是发小,为一同做大汽车维修生意,专门成立了一家合伙公司。2011年和2017年,双方分别签订《股东决议书》及《协议书》,约定廖民将原有独资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及全部业务转移至合伙公司,并在合伙公司名下的工业用地上,再成立新的汽车维修公司,廖民负责办理注册公司手续,伍锋负责房屋施工,建成后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公司股份按比例持有。然而,共同将生意做大做强的愿景却一直没能实现。虽然伍锋陆续投资了1200万元,但因为种种原因,双方就合伙生意相关事宜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廖民也未按约定将汽修公司的股权登记给伍锋。矛盾愈发激烈,2021年,伍锋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股东决议书》及《协议书》,同时要求廖民退还投资款1200万元。一审法院以公司法为依据,以伍锋应当诉请确认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该决议为由驳回起诉。伍锋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虽然以“公司”为名,但实质上是合伙协议,而涉及投资及损失的处理则应双方自行清算,故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合同解除,对于其他诉请,告知各方当事人“可另寻法律途径救济”并予以驳回。拿到二审判决书的伍锋仍然不服,于2024年4月申请再审。受理案件后,张丽洁带领团队细细筛了一遍卷宗发现,原审法院判决并没有明显过错。问题无法解决的根源在哪里?她皱起了眉头。“当时的争议焦点是如何认定两份协议的性质。”合议庭成员李晓云表示,一审判决于法有据,但过于机械;二审判决考虑到了老百姓对公司法不够了解的情况,对协议性质的认定更加合理,然而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真正开展合作,无法严格按照合伙企业法要求进行清算。“如果直接驳回再审申请,双方积怨已深,根本无法心平气和地就投资及损失自行清算。如果让原告就清算问题另行起诉,将增加当事人诉累,导致一案结多案生。”李晓云说道。经过研究,合议庭决定由张丽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进一步查明事实情况,争取一揽子解决问题。8月5日下午,双方当事人从吉林省吉林市赶赴北京,来到最高法。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六十多岁的伍锋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不久前刚做完咽部手术的他,说起与发小的纠葛恩怨,声音嘶哑、泪流满面。而廖民重病在家,他的委托代理人、其妻子胡玉兰也感到十分委屈,认为双方对资金投入、约定好的股份占比有争议,无奈下才没有将伍锋登记为股东。法庭上,面对两位鬓边花白、情绪低落的老人,张丽洁百感交集。当初的任性决策导致投资经营成为僵局,持久的纷争带来常年的身心煎熬,原本要好的同学反目成仇、不相往来,双双染疾,苦不堪言。由于是个人合伙企业,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谨的财务账簿,十几年过去,对账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事。即便如此,张丽洁还是通过现有的证据和询问情况,厘清了涉案各方的财产投入和损失大小。由于双方争议多年,汽车维修公司始终无法正常经营,廖民一方表示无力继续支付土地使用税,在二审期间已将公司注销。此时,案件的审查重点发生了变化。原本只需在合伙合同解除后对各方的投入、损失进行清算,但因为汽车维修公司被注销,即使双方达成清算协议,该公司名下的财产也已经无法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置。握手言和的希望近在眼前,清算障碍却突然横亘在面前。怎么办?一番思量之后,有过执行工作经验的张丽洁想到了审执衔接。“在双方就清算财产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拍卖程序帮助解决注销公司的财产处置难题。”张丽洁解释道。循着这一思路,张丽洁立即联系了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执行法院。“方案可行。”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处处长王宏伟给了张丽洁肯定的答复。接下来,就是两个多小时“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推心置腹。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伍锋方、廖民方达成了清算财产分配的初步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笔录。此时,外面已是万家灯火。询问结束后,张丽洁立即向民二庭领导汇报调解方案。庭领导提醒合议庭,务必与执行法院联系好,做好审判与执行的衔接工作,以免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张法官您好,调解协议书已经收到,内容基本没有问题,但是我还需要到不动产管理部门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情况,同时和有关部门沟通……”接下来的一星期,张丽洁与王宏伟又联系了三次。王宏伟专门到吉林市不动产权登记机构沟通已注销公司登记过户相关事宜,并与张丽洁一同逐字逐句敲定了司法拍卖发起人、评估费和执行费的承担人、拍卖不成交标的物如何处理等细节,确保调解书能够落地实施。“审执衔接工作当然是做得越细越好!大家的共同目的都是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王宏伟直言,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关键在于转变工作理念,在审判环节充分考虑后续执行的问题,以避免衔接不畅带来新的争议,“如果案件卡在某个执行环节,不仅牵扯法官更多时间精力,当事人的问题更是迟迟得不到解决,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就不可能实现。”“该案调解成功是审执衔接的一起范例。在调解中引入司法拍卖,通过司法拍卖实现标的物价值变现,执行措施在审判阶段即提前介入,这种方式促使审判法院和执行法院及时沟通、有效配合,共同督促履行,从源头避免了‘执行难’。”李晓云表示。询问过后一个月,调解书正式送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手中。纠纷十余年,三载诉讼路,双方当事人都感到精疲力尽。对伍锋和廖民两家来说,这段冗长的经历,除了劳心劳力、伤财伤情,没有为他们带来任何的利益。“太累了,精疲力尽。一辈子就这么一个官司,一下子把我打垮了。”伍锋长叹,但回望这起官司,他觉得自己既不容易又还算幸运,“能遇到这么好的法官,方方面面体恤民情,我心里十分感激。这是真正的人民法官。”司法战线工作多年,那些因为案子备受折磨的身影,是张丽洁心中一幅幅挥不去的画面:“普通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所以我愿意和当事人认真聊一聊,从他们的真心话中寻找真正的想法和诉求。”为了搞清楚他的真实想法,张丽洁走下高高的审判席,坐到伍锋身边。聊过往、聊家庭、分析案情和利害。聊着聊着,老人终于含泪坦陈,自己其实非常希望事情尽快解决,之前不同意调解是因为“心里憋着气”。“来到最高法的当事人,往往已经钻了牛角尖,在自己的利益纠葛中陷得很深。”张丽洁认为,做调解工作就要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同时在法律框架中寻求解决方案。她用“两个世界”来形容调解的过程。一方面,要努力进入双方当事人的世界,理解他们的心思,更好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另一方面,还要想办法把他们拉到法官的世界,尽量从客观的角度审视自己的诉求,进而明白“接受调解对自身有利”。这个拉扯的过程并不容易。张丽洁即使在休息时,也仍然会反复思考如何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听我们说话、为我们调解这种费心费力的事情,张法官也可以不做,但她愿意牺牲休息时间,为我们排忧解难。法官付出了很多努力、做了很多工作,咱们得给予肯定。”谈及写感谢信和送锦旗的原因,伍锋由衷说道。胡玉兰仍然记得,询问结束后,自己因为需要补充材料,去了一趟外面的文印店。等回来的时候,临时门禁已经失效,张丽洁便请她在传达室稍等。此时已经晚上八点多,最高法办公楼仍然灯火通明,一个身影在夜色中奔跑而来。望着发丝微微有些凌乱的张丽洁,胡玉兰不禁落泪,“多亏遇到了你,不然这个案子可怎么办呐!”干戈消弭,但张丽洁仍然留心着后续走向,不到执行结束的那一刻,心里总是挂念着。得知当事人还没有申请执行,张丽洁很惊讶,立刻打电话给双方,表示遇到任何问题随时可以联系她帮忙协调。“老感动了!调解结束个把月了,还给我们打电话关心情况,搁谁谁不感动?”回忆起这次应诉,胡玉兰不停感叹,“没想到最高法的法官能关心老百姓到这种程度。”“老百姓可能并不那么懂法,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身份,如张军院长所言,做到‘如我在诉’。不仅仅站在法律人的角度办案,也应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思考问题。”回望这起案件,李晓云感慨良多。截稿时,当事人仍未正式申请强制执行,还在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沟通。但太阳已经升起,大家劲往一处使,便能奔向那个光明的未来。“希望不负大家所有的努力,让案件得到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