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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巩固” 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发布时间:2024-08-26 14:18:42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宣传思想工作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以下简称“两个巩固”),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把“坚持思想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实践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以强调,并认为这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根本遵循。

在新形势下做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我们要围绕“两个巩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凝聚强大力量。

突出全链条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领导力。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要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扛起政治责任,强化全链条责任落实,切实扛起政治担当。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管一级,清单式推进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增强政治主动。深刻认识国际局势加速演变、国内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尤其是网络强国、数字强国建设中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持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和斗争本领,从严从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督察工作范围,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对基层法院监督评价范围,既抓本级任务落实,也抓对下监督指导,坚决防止出现思想上“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倾向和责任落实上“上热下冷”现象。

突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凝聚力。我们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干警、指导司法实践。一是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本地红色资源,丰富理想信念教育的方法、载体和内容,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定期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引导干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司法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以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解决好各种舆情,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突出主流舆论社会引导,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价值引领力。我们要充分认识新闻舆论的意识形态属性,用好审判资源“富矿”,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传播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一是壮大主流声音,保持真理强音。及时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方针、决策部署,让党的声音传播得更远。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宣传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加强主题策划,坚持面向审判一线,紧扣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唱响法治主旋律,汇聚法治正能量。二是围绕“消费升级”,优化普法供给。坚持“内容为王”,用好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把握好时度效,推进分众化、对象化普法宣传,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声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加强以案释法、以理服人,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法治“大道理”。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宣传本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力”的要求,深入审判一线,挖掘司法裁判“富矿”,加强调研,把握基层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改进话语文风,选择小切口、大视角,用老百姓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特别是数据、案例说话,增强宣传的可信度、感染力、说服力。加强全媒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积极培育既懂审判、又懂宣传、还懂互联网的人才,打造法院网宣铁军。四是弘扬法院文化,注重以文化人。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着力打造法院文艺精品力作和法院文化特色品牌,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凝聚力和司法公信力。

突出立体式风险管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我们要把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作为维护政治安全的重要内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紧盯思想风险和舆情风险两个重点,做好意识形态风险全周期管理。一是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加大危害国家安全、恐怖、邪教类犯罪惩处力度,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严格公正司法,认真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努力创造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期盼、彰显法治原则的经典案例。二是提高网络阵地建设质量。高度重视互联网这一主阵地,严把稿件审核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加强与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切实把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助力打造高质量司法的最大增量。三是强化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注重统筹结合,及时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开展法院专网“安全域”治理,积极参加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四是强化舆情防控。落实裁判文书起草、审核、签发、上网等各环节职责,完善风险研判、预警机制,既抓大案,也盯小案,严防意识形态领域“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完善舆情应对预案,做好涉诉信访矛盾稳控和实质化解工作的同时,加强相关舆情的同步处理,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科学有效处置、化解。规范诉前调解,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责任编辑:范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