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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04 09:45:25 打印 字号: | |

如何加快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走在前列?6月29日,辽宁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总结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围绕民商事审判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做实能动履职,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落到实处,更好更优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促公平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新发展。5年来,全省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数量增长54.77%,新交易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与民商事审判面临的新任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相比,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司法理念、业务能力仍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

就狠抓提质增效、提高司法能力,加快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走在前列,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更新理念,引领民商事审判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风险和涉众型案件,依法稳妥处理,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践行人民至上,抓好服务保障民生这一落脚点。要保障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案件,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特别是新业态领域纠纷。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案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贯彻好家庭、学校、社会等“六大保护”要求,探索少年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改革,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要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展现司法更大担当。聚焦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创新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涉外审判工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树立现代审判理念,促进公正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敏于从高发多发类案中发现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树立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深化开展“服务三年行动30条司法措施”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专项行动升级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稳妥办理涉破产、劳动争议等案件。

——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要强化审判管理,推动审判质效持续提升。目前,全省法院实现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9个季度同比持续向好,民事案件占比高达68%,对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发挥重要作用。要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扭住“案-件比”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审判管理“三项机制”。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要立足职能定位,把提升初始案件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依法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深入开展积案清理,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切实加强条线管理,发挥审判业务指导职能。依法用好提级管辖制度,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用好“法答网”和“案例库”,助推裁判尺度统一。

——抓住重点,扎实完成民商事审判走前列开局之年的目标任务。要以创建司法品牌为引领,把握司法品牌创建标准,推进破产审判、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审判品牌建设力度。各中级、基层法院要发扬首创精神,大力推进“一领域一品牌”“一院一品牌”建设,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要以调研提档升级为关键,着力提高调解质量推动成果转化,提升案例工作水平。要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强专业化人才储备,构建高层次民商事人才队伍。深入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民商事法官参加“审学研”,参与“学练赛”活动。严把德才标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严明纪法管住“案”作为管住“人”的落脚点。切实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做到“有问必录”,锻造堪当全面振兴新突破重任的民商事审判铁军。

会议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沈阳中院、鞍山中院、大连甘井子区法院、辽阳白塔区法院、阜新县法院泡子法庭作交流发言,9项工作经验作书面交流。

会议还就当前民商事审判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围绕薄弱法院提出的审判实务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法律适用问题开展业务培训。

辽宁高院相关院领导,各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以及由最高法院、辽宁高院、各市确定的3家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10家全省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和15家全市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商事(海事、海商)审判庭庭长等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级、基层法院设视频分会场。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范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