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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引领社会“大风尚”——全国人大代表盛赞最高法工作报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23-03-20 15:01:53 打印 字号: | |
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着力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



“周强院长讲到这里时,全场自发响起了热烈掌声。”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管理中心主任覃建宁回忆几天前聆听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

报告中让覃建宁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她看来,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了一批引领社会“正能量”的案件,既明辨曲直,又树规立范,充分发挥了新时代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重要作用。





小案件”讲述“大道理”


审理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案、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小区保安陪同送医案、救助老人压断肋骨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这些“小案件”引发了全国人大代表热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基石,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审理了一批关乎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的案件,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为行善举者打气。

“人民法院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过程,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白云山村党支部书记陈保超赞赏人民法院惩恶扬善的鲜明态度。他表示,法院以公正裁判弘扬公义良知,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释法说理、明确规则、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实现司法公正与道德风尚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使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过去人们对‘要不要做好事’这件事十分纠结。”在全国人大代表、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会长吴小丽看来,近年来,公平正义越来越得到彰显,大家已经不再担心扶了人之后会吃亏、当被告。



吴小丽表示,人民法院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通过符合法理、情理、道理的判决,通过“小案件”讲清“大道理”,用公正司法呵护道德正气,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让老百姓敢做好事、愿做好事,让助人者觉得更踏实、有保障。




“小判决”释放“大能量”


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是处理具体案件,更需要明辨是非、理清黑白,为老百姓崇德向善树起法治标杆。

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后还要赔偿?吃“霸王餐”逃单摔伤后还把商家告上法庭?人民法院既要惩恶扬善,还要做社会正能量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让自甘风险者自负其责,让失德乱序者承担后果,人民法院态度鲜明、立场坚定。

“这些裁判结果是对一定时期以来 ‘谁死谁有理’、‘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错误观念的拨乱反正,引导公众凝聚共识,树立正确价值观。”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潘桂仙表示,只有旗帜鲜明地鼓励见义勇为,让不法者、自甘风险者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才能鼓励每一个人在面对“不法”时做到“不畏”,让助人为乐成为习惯,让尊法守法成为自觉,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更加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荣华居民区党总支第一书记盛弘对此深有感触,“报告特别打动我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情怀,在司法裁判中惩恶扬善、维护正义,顺应了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司法的新期待。”

“强信号”展现“大作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公序良俗,是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遵循。

面对矛盾冲突、是非曲直,司法不回避、不含糊、不迁就,坚定捍卫公义良知,坚决保障群众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正气的良好氛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再一次释放出强烈信号。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洪江市沅河镇清水青村村委会委员杨理在报告中看到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作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个个案件传递着正义之声,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明辨是非、惩恶扬善的功能,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杨理说。

“我建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涉老案件审理中,努力实现情理法高度融合,让司法更有温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佰仁堂常青乐龄护理院院长助理李楠楠对人民法院工作有着更多期待。她看到过去五年,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公正司法树正气、扬善举,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继续坚守法治精神,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义行,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相信人民法院可以做得更多。”李楠楠说。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范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