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根基。2021年,全省基层法院受案118万件,占全省法院总数87%,与2020年相比上升23%,结案106万件,同比上升17%。”2022年4月20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在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介绍。
去年以来,辽宁高院党组坚持强基导向,统筹三级法院聚力打造全面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强基工程”,推动形成“百舸争流”之势。
基层审判指标“向优度”决定人民群众“满意度”。据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正在起草《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决议》,为以提升初始案件审判质效为中心的“强基工程”提供制度性保障。
注重系统观念
长谋划、短安排、抓工程
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庭的调解情况、上诉情况如何?”同年2月2日,郑青履新伊始,即专程赶赴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北陵人民法庭走访调研,与法庭干警亲切座谈交流,摸清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为强基导向在辽宁法院落地落实把脉问诊、寻求良策。
“小河有水大河满”。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既是全省法院最基础、最广泛的力量,也是团结、服务人民的桥头堡和主力军。只有他们建设好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法院工作才能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树起辽宁法院的良好形象。
“部分法院对强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初始案件质效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2021年上半年,郑青辗转全省各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调研近30次,高院15位院级领导累计调研188次,走访代表委员等154人次,征求各级法院意见1000余条。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问题是行动的指向。辽宁高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摸清实情、找准标靶的基础上,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强基工作。
“长谋划”坚持问题导向。政策向基层倾斜、精力向基层投入、保障向基层集中,辽宁高院聚焦解决初始案件质效不高等制约基层基础建设发展的现实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人民法庭“五化”达标和示范法庭创建实施方案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从政治建设、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设计基层基础建设新蓝图;从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民化、办案智能化、文化特色化等5个方面,树立人民法庭“五化”新形象;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7个方面,打造示范法庭新样板,实现“三年内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整体提升”。
2021年5月,辽宁高院15名院级领导与全省最薄弱的15个基层法院和13个人民法庭建立定向联系,郑重立下三年薄弱摘帽“军令状”。目前,在“最短板”问题台账上,92项问题已解决55项。
“短安排”坚持目标导向。把“长谋划”分解为一个个小目标,按照年计划、季安排、月调度,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2021年,辽宁高院建立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四项任务”、确立“八项机制”,以制度链条将高院领导与全省法院基层基础“最短板”结对捆绑。各中级法院同步建立联系点,高院和各中级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集中力量为基层解决人员编制等49项急难问题,目前已解决48项;统筹调整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在农村建设综合性法庭,在偏远地区建设“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在类型化矛盾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道路交通、家事审判、自贸区等专业化法庭,形成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协助完成基层法院院长换届调整,组织基层法院班子成员交流调整,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协调解决基层服务群众设施、安保等专项资金8500余万元……
2022年5月,在省委的有力支持下,辽宁高院一次性为60个案多人少相对矛盾相对突出的基层法院解决500余个正式编制,有力缓解影响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的“老大难”问题。
“抓工程”坚持效果导向。把强基工作作为一项由若干项目组成的系统工程、“一字号”工程来抓。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高院加强顶层设计、中院协同发力、基层法院担起主责,三级法院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共同施工,建立完善各“项目”阶段性工作方案等配套机制,逐个逐项推进和验收。
“强基工程”打造诸多“精品项目”。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的成果,作为经验交流上报全国教整办。高院加大基层经费投入、营口自贸区打造专业化法庭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题听取强基汇报,给予高度评价。
“强基品牌”吸引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持续跟进报道,瞩目期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更多辽宁法院最优解。
聚焦中心工作
深改革、精管理、强科技
2022年4月28日,辽宁高院院领导与六家中院院长视频“面对面”,一场线上会议“火药味”十足。
这是高院今年召开的首次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会上重点围绕初始案件质量情况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情况深入总结,不讲成绩只讲问题,不护短不避讳,自查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执法办案是法院的主责主业,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感”主要获得途径就是审判工作。辽宁高院以提升基层法院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狠抓“强基工程”,集中力量打响“三大战役”。
“深改革”坚持向改革要质效。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现非诉挺前、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辽宁高院奋力在“改革赛道”跑出最优成绩,分秒必争地狠抓系列改革措施末端落实,让司法改革“红利”高效释放在司法为民第一线。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体系,加强对法官的全流程监督管理;细化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划定履职红线,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确保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一条条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为民惠民便民的司法新要求,及时快速准确地落在了辽宁人民的心坎上。
与时间赛跑,让公平正义快速抵达。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在“改革成绩单”写下了一串串有温度的数字,精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4万余件2.8万余人,快审速裁案件63.5万余件,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案件6.2万余件,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司法“加速度”。
“精管理”坚持向管理要质效。深化精细管理、一体管理、闭环管理,健全落实司法责任制度体系,让审判执行工作无法“任性”。辽宁高院打破常规、创新举措,坚决为党和人民把好司法关口,他们让“不讲人情”的数据当裁判,以优化审判质效管理平台指标体系为抓手,每季度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依托条线督导指导职能,查找影响审判质效深层次问题,精准落实整改,实现精细化管理,全省法院已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356期;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横向一体,上下级法院纵向一体管理,全省法院已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138次,点对点查找问题、务实整改,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实现一体化管理;瞄准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压实分析研判、通报整改、跟进督导、效果反馈全流程,实现闭环式管理。
加强上下级法院案件评查和自查,制定实施辽宁高院“1+3”司法责任制度体系,完善办案权责清单、监管权责清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科学定责、考责、督责,准确认定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审判质效提升。
为人民司法,向人民报告。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5.6万件,结案率达97.4%。法院工作报告以96.17%的赞成率获高票通过,向辽宁人民递交了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
“强科技”坚持向科技要质效。“大数据”成为分析研判司法案件质效的“最强大脑”,信息化成为“一站式”便捷优质服务的“最快邮差”。辽宁高院主动拥抱现代科技,让司法为民插上信息化的翅膀。运用审判质效综合分析平台,实时精准分析最偏远地区的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远程连线“面对面”“手把手”督导补齐审判短板;推开“指尖法院”“云端审判”,促进“办案提速”;巩固提升“一站式”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诉讼事务“一网统管、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 ,让无形的信息电波转化为有形的优质服务,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有效克服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司法审判服务不停摆,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1年以来,辽宁三级法院全部实现跨域自助立案,网上立案32万余件,跨域立案5384件,电子集约送达96万余次,一体化处理道交纠纷3.3万余件,一站式诉讼退费4.5万余笔3.66亿元。
目前辽宁智慧法院建设整体水平跃居全国第6位。辽宁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庭审云平台”入选2021年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主动服务大局
优环境、促和谐、保稳定
2022年6月6日上午,记者在大连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复州城人民法庭看到,充满现代气息的诉讼服务工作站,实现一站式、集成式诉讼服务;法律咨询窗口前,法庭工作人员在帮助来访群众起草起诉状;多元解纷工作室中,一名年轻法官正认真倾听来访者的陈诉,坐在2名当事人中间的街道工作人员不时补充劝解……
“对一个地方,特别是偏远乡村而言,人民法庭的存在,代表着进步、文明、法治,人们对'家门口的法庭’就近提供迅捷纠纷调处服务的需求,仍然普遍而强烈。”复州城镇人大主席仓建铭说:“复州城法庭不算大,但一年也能接待3000多人次,经过与地方协力,有四成的案件能够诉前调解,三成能够诉讼中调解,化解了当地大量的矛盾纠纷。”
建设发展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不能只算经济成本和案件数量的“数字账”,更要算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基层治理、保障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文明的“政治账”。辽宁高院立足服务保障大局持续推进“强基工程”,着力把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建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院“战斗堡垒”。
“优环境”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的忧虑,是整治的标靶;企业的期盼,是整改的方向。辽宁高院坚持以理念为先导,以制度为总览,以满足企业需求为目标,组织全省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625场、走访民营企业2060家,与省工商联建立法律服务站,与省营商局建立沟通、反馈、会商制度,征集到13个方面615条意见建议,找准难点堵点痛点,进行体系化部署推进,去年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5+1”工作模式,今年构建了升级版的“5+5+5+1”工作体系,“专、精、实”推进各项活动,以企业的实际感受和指标数据检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司法全过程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防范和处置,避免陷入“办案毁企”困局,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工作理念落实在基层、深入到内心。
2021年以来,辽宁法院对95万余件涉企案件开展生产经营影响评估,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盘活资产数百亿元,切实让市场主体有了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
“促和谐”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唤起了辽宁人民的红色记忆。辽宁高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推动解决诉前调解人员、经费、场所和工作机制落实问题,推动全省法院在为民成效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初始案件质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直接、最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推进城区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专业化法庭的建设,推进在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形成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运用车载法庭等形式,巡回审判就地办案663次,267个人民法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成为基层社会依法定分止争的有力触角。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2项、解决问题539个,涌现出一大批以“全国模范法官”、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官滕启刚为代表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先锋模范。
2021年以来,全省基层法院与1090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聘任调解员7156人,诉前化解案件46.3万件,诉调对接工作在全国法院介绍经验。
这一为民“亮点”,也得到了省委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专门出台文件,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问题,推动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平安辽宁建设”大格局,纳入纪检监督、巡视监督范围,并作为典型经验推广“通过诉前化解实现案件负增长”做法。
“保稳定”大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守护平安,帮人民群众系法维权。辽宁高院坚持用高质量司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带领全省法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爆、毒品、跨境犯罪以及涉疫、重大责任事故、食品安全等犯罪,妥善办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和青少年的司法维权力度,落实离婚证明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强力打击拒执行为,执行到位金额1956.09亿元,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2021年以来,辽宁法院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追讨“血汗钱”2.64亿元,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171万元,审理的涉社会养老案件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位于全国前列。
新征程期待新作为。2022年,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着眼“强基工程”作用发挥,辽宁法院将持续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普法教育进乡村、巡回审判到农家等活动,多点发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深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