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辽宁省委
在沈阳召开表彰大会
追授滕启刚同志“全国模范法官”
“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表彰大会上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
以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
和真挚的感情
深情追忆了滕启刚同志的生前事迹
令与会人员深受教育和感动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办公室
黄茜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茜。
2021年6月4日,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日子,滕启刚庭长突发疾病去世,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兄长、好同事,老百姓失去了一位他们爱戴的好法官。
时间一天天过去,滕庭长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可只要想起他,我仍然禁不住流泪。
我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滕庭长几乎每天都要打交道,因为他的审判数据每天都会进入到审判管理系统。这些数据,以往觉得普通寻常,现在却是那样珍贵。一个数据就是一个案件,饱含着滕庭长的辛劳与付出,满满都是他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
在同事们眼里,滕庭长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不是在忙于办案,就是在忙于办案的路上。在法院工作30年,他先后从事了9年刑事、9年民事和10年行政审判工作,他去世后,我们对他的审判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这些年,他承办、参与审理和审核案件6000余件,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例冤假错案、无一起违纪违法举报。
滕启刚庭长一生坚守公平正义,他办案作风硬朗,总是与证据较劲儿,与真相较真儿,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
现在,在滕庭长的办公桌上,仍然摆着一个8倍的放大镜,这是滕庭长为了办案特意买的。正是这个放大镜,让受害人任某在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最终胜诉。
2019年5月的一天,王某因行车冲突,动手打了任某,路上监控距离现场太远,难以辨别实际情况。对此,公安机关没有处罚,任某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到法院。
为了查明真相,滕庭长买来那个8倍放大镜,对着视频一帧一帧细致查看,短短几分钟的视频,他反反复复看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在不清晰的画面中捕捉到王某抬手打人的瞬间动作,锁定了关键证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判处公安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决定。最终,打人者受到了治安行政处罚。
滕启刚庭长一生坚守公平正义,他注重源头化解矛盾,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尽最大可能让公平正义快速抵达。
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滕庭长传承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他审理民事案件886件,调撤率近70%。担任行政庭负责人后,他注重源头治理,借鉴枫桥经验,推动千山区法院与千山区司法局建立了“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使大量的行政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就得到化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鞍山市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千山法院负责三个行政区行政案件的审理,一时间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为了快速审理案件,他专门研究制定了一套行政案件审判流程,从立案开始就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审理、疑难案件精细审理。2019年、2020年两年时间,滕庭长审理行政案件316件,结案率均为100%,平均审理时间45天,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
与时间赛跑,让公正提速。我们不知道,在这些数据的背后,他度过了多少伏案疾书的夜晚,又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在他心里,只有法官多挨“累”,当事人才能少受“累”。
滕启刚庭长一生坚守公平正义,他坚持平等保护,从来不搞厚此薄彼、远近亲疏,下最大功夫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滕庭长曾经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是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经典案例。本溪某公司在承建鞍山市政重点工程某污水处理厂项目时,因拖欠省外7家企业500多万元设备款,被起诉到千山法院。立案后,滕庭长第一时间到本溪,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基本户,并到公司调查生产经营情况,当他了解到基本户冻结将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还可能延误市政工程的工期时,当即决定改封公司一般账户。回到法院,滕庭长考虑到,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等到执行完毕恐怕要大半年,不仅无法保障7家企业债权的尽快兑现,还会增加外省企业的诉累,于是,他立即与各方当事人通过电话反复沟通,不断调整完善调解方案,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本溪某公司在3个月内分期支付了全部欠款,外省7家企业撤回起诉。外省企业纷纷表示,这么大数额的案件,连法官的面儿都没见到就解决了,鞍山法官素质高、效率高、公平公正,向鞍山投资有法治保障,没有后顾之忧。
此案圆满审结后,滕庭长在办案笔记中写道:“经济运行越活跃,营商环境越复杂,在涉及该类案件的审理中,一定要主持好公平正义,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案案都是试金石。滕庭长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胸怀大局、彰显担当,他就是“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模范践行者。
滕启刚庭长一生坚守公平正义,他不分案件大小,始终铁心办铁案,把办案标准锚定在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上。
“一件案件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他的整个人生!”这是滕庭长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曾经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罪案件改判无罪,而20年前一审作出无罪判决的法官,正是滕启刚。当年,滕庭长经过两次庭审,并仔细梳理案件证据后,认为诈骗罪证据不足,应属于经济纠纷,因此判被告无罪。滕庭长当年的判决观点,与20年后最高人民法院的改判理由基本一致。他对公平正义的坚守,经受住了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滕庭长生命的最后一周,他开了7次庭,接待了4件案子的当事人,参加了两次审委会和一次业务研讨会。他去世前一天晚上,我七点多下班回家,看见他办公室的门敞开着,他戴着老花镜,敲着键盘,桌上摆满资料。看见我,他笑了笑,摘下眼镜,使劲揉了揉太阳穴。我说:“滕庭长,有啥需要我做的吗?”他摆摆手说:“你赶紧回家,还有俩宝贝等着你照顾呢!”
万万没想到,一句普通的道别竟成为永远的离别。
他走的那天,院里的同事、政法的同行、熟悉的百姓都在痛惜怀念,微信朋友圈里无数留言——
“清晨一个噩耗,从此世间少了一位公平正义的裁判者。”
“那个热心肠,一心想着老百姓的老庭长一路走好!”
“幽默风趣的您,严肃认真的您,积极向上的您,热爱生活的您,为了公正斤斤计较的您,为了百姓孜孜不倦的您,您是我们心中永远的‘滕叔’!”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滕启刚庭长生命长度虽短,但宽度绵长。他信仰如天、初心如虹、公正如水、爱民如己,就像一面旗帜,引领我们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昂首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