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专栏|“敲黑板”告诉你: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发布时间:2022-06-22 15:21:20 打印 字号: | |

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1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

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1

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来源: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