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63年3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0多年来,“雷锋精神”薪火相传,在各行各业焕发着时代光彩。
辽宁,雷锋的第二故乡。这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沿着雷锋的足迹奋力前行,把“雷锋精神”默化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自觉,转化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在第59个“学雷锋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特别报道——追寻雷锋的闪光足迹。敬请关注。
雷锋足迹地标:辽阳 辽阳,是雷锋的工作地。1959年8月20日,雷锋来到辽阳市弓长岭区焦化厂做了一名产业工人,在这里生活了142天,写下了23篇日记。在为辽阳灾区人民捐款的汇款单中,他写道:“辽阳是我的第二故乡,弓长岭就是我的家。” “雷锋精神”内核提炼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
辽阳曾经是雷锋工作、生活、学习和参军入伍的地方,是“雷锋精神”初步孕育和形成的地方。长期以来,辽阳人民怀着一份特殊的情感,把学雷锋、做雷锋当成一种精神追求和行动自觉。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经涛,就是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敬业精神的体现者和追随者。雷锋曾说过:“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何经涛用实际行动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何经涛从小就有一个法官梦。1990年,他在化工厂工作的时候就参加了全国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1995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文圣区人民法院,开启了法官的职业之路,从那时起,何经涛就暗下决心:“一天做法官,一生做法官,做一辈子好法官。”
多年来,何经涛一直坚持自费订阅10多种杂志。一有时间他就来到图书馆,一头钻进书堆里,由于是图书馆的常客,工作人员戏称他为图书馆的“义务管理员”。他写的读书心得达上百万字,从报刊上剪下来的典型案例装订了10多本。自2004年起,何经涛又成为了法治宣讲员,先后到学校、社区、企业、机关进行法律宣讲60余次。
同事们常说,何经涛就是一本活生生的“法律知识大全”,同事遇到棘手的案子,都第一时间找他请教。一些“法院新兵”因为诉讼文书送达不出去,影响及时结案,心急如焚,何经涛就热心地帮他们找原因,想方设法把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在担任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时,何经涛受理了一起股票纠纷案子,原告是在沈阳开户的一个股民,股票在异地被盗卖,资金在辽阳某证券公司被提走。当时涉及股票纠纷的案子很少,缺少司法实践,案子一时难以处理。
何经涛认真分析案情,多方查找案例,最后在资料册里查询到上海法院审理的同一类股票案子,借鉴上海经验,终于打开了思路。他和合议庭的同志们一起深入分析案情,认真研究后依法作出判决,原告最终获得10万元赔偿。这一案件开创了辽阳审理证券纠纷司法实践的先河。
从当上法官那天起,何经涛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上,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审判和调解,他始终心怀热忱,办理的案件从未出现过错案及信访。
2008年,何经涛被确诊为尿毒症晚期,虽然肾移植手术成功,医生嘱咐他要好好休息,但手术后才半年他就回到了热爱的岗位,他说:“老百姓的事放在那,我不处理完能睡得着觉吗?”在何经涛心里,老百姓的事永远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事。那一年,何经涛带病办理民商事案件103件,是当年院里办案最多、调解率最高的法官。
在同事眼中,何经涛永远在兢兢业业地工作,而只有他自己知道,每一天克服着怎样难以忍受的疼痛。肾移植手术后,排斥反应越来越强烈,何经涛每天都要吃下大把大把的药物,尽管医生一直嘱咐他要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劳累多休息,但是面对当事人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何经涛觉得自己“停不下来脚步”。他就像法治路上一枚小小“螺丝钉”,紧紧拧在组织需要的每一个岗位上。
见证者说 我和何经涛法官共事多年,在他身边,我总觉得干劲十足。如果有人问我,热爱工作的人是什么样子,那就是他工作时的样子。他给当事人释法明理、尽全力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样子,他对当事人全心全意付出、始终践行“聆听民心 、公正为民”初心的样子,更是我心中“雷锋精神”传承者的样子。 ——文圣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