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距离县法院110公里
当事人立案往返至少需要半天时间
楼上漏水楼下“闹心”起纠纷
邻里关系降至冰点
特大暴雪压塌养殖棚
损失巨大却遭遇保险“理赔难”
……
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儿
就是法官心里最重要的事儿
法庭能立案 群众少跑路
如何减少群众诉累,让群众不出镇、不出村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2月17日上午,朝阳建平县人民法院黑水人民法庭率先实现立案功能。在当事人杨某某来庭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申请立案后,陈光庭长认真审核了其提交的起诉状,确定符合立案条件,准许立案。
黑水人民法庭距离建平县法院110公里,在法庭下沉前,当事人提交立案申请到立案成功,往返至少需要半天时间。去年以来,建平法院坚持强基导向,打破基层法庭从未立案的先河,现在老百姓到法庭半个小时即可立案成功,当地群众诉讼更加省时、省力、省心、省钱。
基层法庭是服务乡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推进“诉源治理”、实现法律服务前移的有效手段。建平县法院大力推行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立审结案仅一个月解民忧
近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辽宁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2021年11月7日至9日,盘锦地区普降特大暴雪,造成原告使用的北5-6号两栋养殖棚横梁断裂、棚顶塌落、墙体严重倾斜破损,预估直接经济损失1080000元,因原告系辽东湾地区海产品养殖知名企业,如大棚不能及时修复,容易造成海产品养殖池冻裂,间接造成476000元养殖合同无法履行,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影响。
因双方对损失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损失鉴定,保险公司亦考虑申请对原告投保的整体12栋大棚被保险财产价值进行鉴定。承办法官考虑,鉴定虽然可以为解决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但鉴定过程耗时耗力,原告作为海产品养殖企业,其养殖生产受季节、气候影响较大,启动鉴定程序后,间接损失将不可估量。
法官对保险公司释明启动鉴定后的相关后果及鉴定费用承担等事项后,保险公司经请示上级理赔部门,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保险公司在约定期限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一个月时间,最大化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间,较好地平衡了企业经营发展的紧迫性需求与保险公司理赔责任的有限性要求,有力促进了辽东湾地区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法官不伤邻里和气化纠纷
近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件。该案原、被告系相邻关系,被告居住的房屋在原告房屋的正上方,因被告家的卫生间漏水,造成原告家房屋棚顶及墙面大面积渗水和地面积水。漏水事件发生后,原告与社区多次找到被告方要求解决问题,被告均不予答复。
铁西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确定了既要化解矛盾、又要不伤邻里和气的调解方案。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调解员积极与社区沟通,经过法院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原、被告最终在友好的氛围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损失并当场履行。
铁西区人民法院以深植“两邻”理念为出发点,让审判工作更贴近群众、更有温度,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加速铁西区振兴发展、打造和谐幸福家园做出了积极努力。
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
近日,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到一个电话,市民杨先生就起诉相关事宜进行咨询。经工作人员与杨先生详细了解后得知,杨先生所居住的房子楼上跑水,导致家中大面积被水浸泡,多个家具和家用电器遭到不同程度地损坏。
考虑到杨先生身患残疾,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后,当天下午根据记录的地址找到杨先生家,耐心指导杨先生完善诉讼材料,并现场办好了立案手续。杨先生对法院主动上门立案、帮助其解决难题的暖心服务十分感激。
明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诉讼服务中心开通高效便捷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让群众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上门立案”就是该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