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护铁路企业发展环境中,贵院主动作为,推进协调联络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多次调研铁路需求意见建议,坚持送法进企业,对涉铁案件公正判决、从快执行,有力保障了铁路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月27日,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沈铁中院发来感谢信,对两级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障铁路企业健康发展表示感谢。这也是对沈铁两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1年以来,沈铁两级法院在省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体系化、系统化推进,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推动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专项活动的开展。大力落实省法院2个专项整治和5个专项活动要求,结合两级法院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特殊状况和知识产权案件无管辖权的实际情况,在两级法院开展1个专项整治(“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和4个专项活动(“依法保护涉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切实维护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以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为契机,护航企业发展。中院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到沈阳铁路局集团公司开展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其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中院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会签《查办涉铁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沈阳局集团公司同铁路公检法机关加强联络协调工作机制》等协议,双方将在诸多领域携手共促、强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举措的落实,有效促进了沈铁两级法院发展建设。 三是借助沈铁中院驻沈阳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沈铁中院党组在市工商联举行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并进行座谈,双方就协调沟通、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达成意向。双方会签了《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联络沟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院制定了《沈铁中院驻沈阳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工作规则》,通过建立机制,推动法院与企业沟通交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企业家代表来院参加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全面服务保障国企、民营经济发展征求意见建议。 五是延伸服务领域,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拓展。中院组织干警深入扶贫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振兴。基层法院走进企业和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同时,沈铁中院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坚持用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标准。 1月17日,正值一年中最寒冷的时节,为阜新当地广泛关注的取缔三轮车补偿系列案的原告代表冒着严寒,将一面印有“八载讼案论曲直 今朝一锤定止争”金色大字的锦旗及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沈铁中院,致谢沈铁中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实质性解决了八年之久的行政争议。 该系列案系被告2013年有偿收缴人力三轮车而对原告未予补偿引发的群体性诉讼,至今已有八年,双方矛盾比较突出。本院受理该系列案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推进案件审理进程。开庭前,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为原告出庭应诉提供便利条件,四次庭审均顺利进行。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顶着35度的高温到当地实地调研,与双方当事人座谈询问,进一步听取意见。经过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补偿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判决结果,未上诉,历时八年的纷争得到圆满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沈铁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融入辽宁营商环境建设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满意度,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