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辽宁高院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2-02-07 15:00:41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下午,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省“两会”精神。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把握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最高法院要求上来,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以辽宁法院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好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郑青指出,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全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主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3+5+1”工作体系,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郑青强调,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对审判质效的精细化、一体化、闭环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强基导向,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前沿阵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司法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1+3”制度体系,统筹推进三大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辽宁法院信息化建设位列全国第六位,要积极调动法官参与智能化应用研发,省法院要带头加强信息化应用,推进在线诉讼模式。




◆ 郑青要求,要着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重视青年干部成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专班办理、推进、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作交流发言,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