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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启刚精神在法院(14)|司法战线上的铿锵玫瑰
  发布时间:2022-02-07 14:58:39 打印 字号: | |

自辽宁高院发起向滕启刚同志学习的号召以来,营口大石桥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激励全院干警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积极作为,努力拼搏,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今天,小编带大家走近该院优秀女法官张丽坤,了解这朵奋战在司法战线上的铿锵玫瑰。

张丽坤,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大石桥市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助理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副庭长,少年法庭庭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她有一股韧劲儿

1995年,刚参加工作的张丽坤是法院的书记员,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普及,书记员工作量巨大,每天都要手写大量记录,一天下来,钢笔要用掉几管墨水。因交通不便,她还常骑着自行车为当事人送达,如果是距离远的村镇,一次送达就要花上近一天的时间。为了兼顾事业和家庭,她下班将白天做不完的工作拿回家完成,一边加班一边照顾孩子。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顺利地完成了法律专业课程的学习。就是凭借着这股不服输的韧劲,张丽坤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开启了自己的审判生涯。


张丽坤累计办案近三千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曾多次被评为大石桥法院最佳审判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雷锋式”政法干警、大石桥市最美女性等荣誉称号,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她还受聘担任大石桥市第二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其所在的少年法庭先后被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三等功”“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近两年来,她带领刑事审判庭克服重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庭结案率96%以上。

她有一股拼劲儿


张丽坤忠诚履职,依法、准确、有力地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她曾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涉黑案件。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她不到一个月即完成了送达起诉书副本、阅卷、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制作庭审预案、召开庭前会议等准备工作,开庭历时达三天,庭审后又以最快速度制作了长达36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11万余字的判决书,并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


从事司法工作26 年来,张丽坤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初心,时刻把老百姓的疾苦冷暖放在心上,充分了解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她承办过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郝某某驾驶轿车超车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与对向行驶的陈某某驾驶的载人摩托车相撞,致陈某某当场死亡,郝某某和摩托车乘客宋某受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郝某某先行垫付了宋某医疗费2.9万元。在审理过程中,宋某向法庭请求不予返还这笔费用,郝某某不认可。张丽坤了解到,宋某自幼父母离异,与奶奶一起生活,家庭十分困难。不仅拿不出这笔钱,后续治疗费也成问题。她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工作,最终拿出一个双方均认可的解决方案,这个结果令宋某和郝某某都非常满意。宋某还专门拿着一面锦旗送给张丽坤表达谢意。

在审判实践中,张丽坤始终坚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的温暖。

在大石桥市法院,像张丽坤这样积极践行滕启刚精神的优秀法官还有很多,他们学英模、赶先进,用实际行动向英模致敬。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