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精神在法院系列(13)
徐桂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三级高级法官
法官语录 几年前,在鞍山中院调研时,曾与滕启刚有过一面之缘,他“不懂就问,问了必须问明白”的执着精神,让我印象很深刻。我想,也正是源于他的“固执”,让他把对事业的热爱转化成一种为民服务的能力,将对法律的热爱变成了精研业务的不竭动力。
岁月荏苒,白驹过隙。36年过去了,那个在同事眼中爱泡图书馆、安静文艺的“青年小徐”变成了精通业务、擅长调解的“法官老徐”。
2021年5月,在审理一起某国际公司诉某市国税局行政复议案件中,她抽丝剥茧理清全部案情,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始终保持耐心,步步深入,层层化解,认真向申请人解读相关法条适用问题,最终申请人在充分理解原判决基础上自愿撤诉。
徐桂伶把自己比喻为“笨鸟”,只能用“先飞”来弥补。尽管还有一年多就要退休了,但她仍然兢兢业业、干劲不减,每天早早来到单位,趁着头脑最清醒,抓紧时间拟写判决。凭借着这股脚踏实地的劲头,2021年结案率达到93.6%。
如滕启刚一样常怀育人之心。作为老同志,除了自己“用功”,徐桂伶同样注重培养后辈,锻炼年轻人。在她看来,司法为民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儿,也不是一代人的事儿,而是需要共同努力、薪火相传。
徐桂伶与法官助理高书涵办公桌并排摆放,助理有任何疑问,转过身就可以随时提出。在态度上和蔼,在办案中却十分较真,徐桂伶在引导助理整理办案思路时格外严苛,她觉得这是法官办案必备的态度,容不得半点差错。她引导助理独立思考,把握精髓,查找焦点,实现一点一点进步,把对待审判事业的坚持和韧劲儿,倾注在培养一批又一批年轻法院人的身上。
同事们都亲切地称徐桂伶“老法院”,从一部行政诉讼法到行政法条文日益健全丰富,她职业生涯的脚步始终循着法治的方向与时俱进,这是一个老法院人的忠诚与坚守,而培养年轻人,就是对自己三十余年办案经验的传承,唯有传承,才能持续推动司法事业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