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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在线调解优势 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能
  发布时间:2022-01-14 12:00:0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建立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构建以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解纷服务体系,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就近或者上门提供诉讼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 同时,人民法院还应加强金融、劳动争议、婚恋家庭、知识产权、互联网纠纷等重点领域源头化解工作。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建设的全国性在线调解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面,为了全面落实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了基层治理工作平台,使人民法庭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与基层治理单位进行对接,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集约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基层治理工作平台上线以来,全国已有8210家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了38844个基层治理单位,完成了5832个纠纷的在线化解和调解工作。


在多元解纷方面,截至2021年12月15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通过平台对接和邀请入驻的方式与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九家单位通过“总对总”合作的方式,实现了纠纷全流程线上调解。2021年以上九家单位已通过线上平台参与调解诉前案件14.5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2.65%,成功化解7万8千多个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2018年正式上线以来,不断地丰富平台共功能,提升平台能力,通过在线优势为平台用户提供了多方位、全覆盖的在线调解服务。


全国法院接入,实现线上诉调对接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经实现了全国3502家法院的全面接入,法院的接入率达到100%。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法院接收的案件,在符合诉前、诉中调解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一键推送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或“总对总”单位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在经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和“总对总”单位调解组织调解完成的纠纷,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键推送至审判系统,由法院完成出具司法确认、调解书或立案操作。




科技赋能,为用户提供便利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网技术,为法院、调解员、当事人提供了丰富的应用能力。调解员和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音视频调解能力,实现线上视频调解,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当事人可随时随地参与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还为法院提供了远程参与调解的能力,使法官也能参与到调解过程中,更好的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此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还具有在线签字的能力,平台上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等文书,调解员和当事人都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在线签字,达到了使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的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目标。



进行调解时限管理,提升调解效率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调解流程设置了时限管理。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在受理案件后,需在30天内完成调解流程,如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解的纠纷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继续化解、调解的,应当依法及时转入立案程序。通过对调解流程进行时限管理,2021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案件的平均调解时间为18天,使调解“时间短”的优势进一步得到了发挥。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继续在现有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多元解纷良好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在线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新需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的技术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为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贡献力量。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