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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
  发布时间:2021-10-27 09:09:53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作主旨发言。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经验做法,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希望与各方一道,加强交流互鉴,深化司法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各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


图为周强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作主旨发言。


周强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诉讼程序规则,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坚持安全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跨国金融等领域刑事案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刑事司法合作,努力营造共建“一带一路”的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服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支持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建设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坚持科技便民,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建成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等系统和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制定在线诉讼规则,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智能精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积极为全球法治进步贡献中国方案。


周强表示,中国法院愿同各国、国际组织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增进交流互鉴,深化司法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各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愿同各方一道,继续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共同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区域大合作环境,夯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基础。深化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涉共建“一带一路”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共同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促进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和利用。加强司法交流互鉴,健全案例交换分享、法律适用交流、法官培养合作等机制,建设新型国际司法合作平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依法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提升网络互联互通,促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