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发布14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辽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三级法院院长带头走出去、请进来,邀请企业家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召开219场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深入走访1200余家企业。省高院和17家中级法院均成立法律服务站,进驻省、市工商联,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在广泛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基础上,辽宁法院构建了具有辽宁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2+5”工作体系。“1”是制定《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2”是集中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2个专项整治,“5”是组织开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范涉企业及其经营者经济犯罪审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积案清理和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等5个专项活动。按照“专”“精”“实”的工作思路,采取“一活动一专班”工作模式,系统化、项目化推进,全省法院干警全程、全部参与,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得到省委充分肯定和市场主体广泛赞誉。(记者 黄艳辉 严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