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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典型|沈铁中院立案庭: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
  发布时间:2021-09-13 10:12: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沈铁中院立案庭收到一份特殊的邮件—一面鲜艳的锦旗,锦旗上“公正严明 实事求是 服务为民 高效热情”十六个大字满载着民营企业对法院诉讼服务的肯定和感激。

原来,2018年,民营企业大连某设备公司在为某公司进行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发生一氧化碳泄露,导致三名维修人员因中毒当场死亡,构成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某市应急管理局对大连某设备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知悉某市政府对该起事故作出过行政批复。为此,大连某设备公司于今年2月以某市政府为被告,向沈铁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批复。

此次事故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该批复是否可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和能否立案成为该公司最担心的问题。沈铁中院立案庭经认真分析研究,最终认定某市政府的批复已作为某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对该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符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批复内容时起计算并未超期,故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如今,该案经审理已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某市政府的批复,限期重新作出批复。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特意从大连以邮寄方式向沈铁中院立案庭赠送锦旗,以表达当初在起诉阶段立案庭对依法保护其合法诉权,办实事解难题的诚挚谢意。

“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当事人赠送锦旗,既是肯定和认可,更是鼓舞和激励。沈铁中院立案庭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和信访服务投诉举报箱和满意度评价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通市场主体、判后答疑、诉讼费退费、老弱病残等服务窗口;公示窗口立案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图、各类案件起诉条件和立案材料清单等服务内容;配备智能导诉、诉讼风险评估、院长信箱等系统设备;安排人员对不会、不便使用信息化立案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指引和帮助,努力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今后,沈铁中院立案庭将以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出更多更有力的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来源: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