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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09-01 16:07: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化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国清书记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的讲话要求,严格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驻地工商业联合会联络沟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沈铁中院成立驻沈阳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8月31日,沈铁中院驻沈阳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挂牌仪式在市工商联召开,沈阳市工商联主席侯巍,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席安力军,沈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霞,沈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刚、胡光甲出席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由沈阳市工商联主席侯巍主持,侯巍主席对沈铁中院驻沈阳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的成立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两家单位的协调沟通,在普法宣传、法律培训、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等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共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姚志刚、胡光甲副院长结合分管工作详细介绍了沈铁中院在转制前后及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之后的案件管辖情况。

沈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霞在讲话中指出,沈铁中院驻沈阳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的成立,将搭建起铁路法院与民营企业间的一座重要桥梁,畅通法院和民营企业的沟通渠道,既是铁路法院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新开端,也是与工商联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合作的新起点。铁路法院愿以此次法律服务站成立为契机,加强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络,深化合作,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

一是坚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与工商联会签《关于加强联络沟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大力推进《意见》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咨询、开展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继续为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

三是继续坚持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确保各类涉民营企业纠纷得到及时解决,各类侵犯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制裁,用法律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用温情呵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挂牌仪式结束后,双方专门召开座谈会就沈铁两级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开门纳谏,征求了沈阳市工商联相关意见建议,有针对性查纠整改,赢得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和认可。

 

 

 
来源:沈铁中院网站
责任编辑: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