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的纪律作风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务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督察小组,对我院各部门及干警开展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审务评议工作。采取明察或暗访方式,对立案信访窗口、庭审现场、办公场所等多地进行实地检查,通过个别谈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收集关于违法违纪方面的反映,并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纪检组负责人杜勇为组长,审监庭庭长陈峰为副组长,成员为哈涛、张稳、薛智伟、宋鲲鹏、吴亚宁。督察小组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纠正和查处意见,限期反馈整改意见。对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在督察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或者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向院党组汇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